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江西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萍乡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疫情期间工资发放问题。我所属公司为江西乐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属地为江西南昌。我个人工作地点为江西萍乡南昌百货大楼为乐讯公司华为品牌手机产品销售员。南昌百货集团因疫情在2020年1月27日起对萍乡百货大楼闭店。至2020年2月29日未开放。我收到乐讯公司通知,告知2月底会发放1月工资50%,剩余50%在3月底发放。请问此种做法是否合法。我个人是2019年12月8日入职该公司,截止2020年2月29日我本人签署的劳动合同没有收到上级领导签字盖章文件反馈。是否要公司一次性支付工资。谢谢
王峰律师 江西-萍乡 江西赣西律师事务所
从事法律工作12年,专注于刑事辩护和代理、婚姻家庭、经济纠纷
帮助人数:421人 粉丝人数:1762人
专业律师。擅长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案件及反垄断,到不正当竞
帮助人数:60人 粉丝人数:1322人
自2014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来,秉承“高度的职业责任心
帮助人数:1008人 粉丝人数:3129人
刘丽丽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有集团公司法务服务经验、熟知商标
帮助人数:881人 粉丝人数:225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