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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婚姻家庭1个月前

¥10.00

结婚10年,感情一直不好,已经有一年没有联系,家里的房子,门面,都在女方在结婚期赚钱所买,男方没出一分钱,出未给过女方钱财等,女方在期间经常结予资金和生活费,小孩目前上学的费用和租房费也是女方所出,问,如离婚,女方付出的这些都要分给男方吗?

2位律师回复

王旭律师 湖北-武汉  湖北楚道律师事务所

杨志攀律师 湖北-武汉  景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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