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湖北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十堰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
我们都是大学生 诈骗犯罪嫌疑人加受害人 先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在审讯室里录口供按手印
然后去一个房间里拍照 量身高 验血 然后在刑警办公室赔对方钱写谅解书 然后刑警说劲量不上法院判决从轻处罚 因为主动配合警方调查警方说可以减轻处罚 然后到第二天就可以离开警局了也没有拘留 警察说这个情况可以第二次以受害人的身份来报案
然后到第二天又以受害人的身份去警局报警 请问这样的情况会有案底吗 还是刑警吓唬而已
李安楚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正堂律师事务所
余立宁律师 湖北-宜昌 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帮助人数:462人 粉丝人数:2190人
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帮助人数:65人 粉丝人数:1617人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帮助人数:20人 粉丝人数:841人
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帮助人数:61人 粉丝人数:182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