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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綦江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父亲借张某了12万,因父亲去世 张某找到了我并让我给他出具了一张借条,(写到今借到张某12万现金,好久还清字样)。今年张某拿着借条以民事借贷把我起诉了,但又没办法举证是把钱交给我了,在申判期间法官了解事实情况,以立案事实不符,现场更改了原告立案时主张的民事借贷主体,修改为继承法继承关系。并判我以继承人在十天之内还原告12万借款。
(1)问:法官在审判期间可以随意更改起诉主体吗?
(2)问:以继承法判,也不应该判我一个人还款。
(3)问:关键是我还没有继承到我父亲的任何遗产啊。这钱我该支付吗?
(4)问:如果上诉可以推翻一审判决吗

4位律师回复

郑帅律师 重庆-江北区  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

郑小克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

葛春喜 律师 重庆-九龙坡区  重庆五典律师事务所

罗继敏律师 重庆-合川区  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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