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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农民,去屯长家兑电字,屯长和朋友吃饭呢,我和屯长因电字有误差发生争执,结果屯长朋友给我打了,踢我一脚打我几下,当时我没带手机,回家我就报案了,当地公安局也给立案,说没有证据一直就在调查,屯长不给我当证据,之后屯长上我家说让朋友给我道歉,我不同意,屯长在公安局也承认上过我家说道歉的事,我现在在医院住院,费用也是我自己拿的,现在公安局就在调查,当时没有其他人,屯长和他朋友就说没打我,现在我该怎么办?是不是我就白挨打了?
罗继敏律师 重庆-合川区 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