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浙江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丽水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本人于19年6月进入某公司的销售岗位,说是出单转正,于九月出单转正,从人事得知,转正后开始交五险,没有一金,交的话需扣除一部分工资,不交的话补助200元至工资内,本人选择了不交。随后,本月(19年11月份),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离职前询问了人事,本人是否有签劳动合同,人事答:太忙了忘记了,下午给你签。我说:都要走了,现在再签也没意义,不签了。随后离职了。我是否能要求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赔偿本人双倍工资?应该算哪几个月的双倍工资?应该如何进行赔偿程序?
祝家培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志和律师事务所
郑益飞律师 浙江-温州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923人 粉丝人数:1529人
潘婷婷,全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5年有余,具有处理诉讼及非诉纠
帮助人数:0人 粉丝人数:783人
法学硕士,曾于广东法院任党支部委员、法官助理,扫黑办成员。【
帮助人数:1168人 粉丝人数:2080人
陕西启商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高层次、综合
帮助人数:58人 粉丝人数:74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