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天津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滨海新区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滴水藏海

天津-滨海新区合同纠纷1个月前

¥30.00

网络购物买卖合同,消费者在经常居住地上海起诉,购物时间在居住证一年的期间前,但起诉时间落在居住证一年的期间内,居住地法院为此拒绝立案。上诉维持原裁决。原告就向户籍所在地宁波的一个区法院起诉,但户籍所在地该法院得知上述情况后,先予立案,再将案件移送到被告所在地的苏州法院。原告不愿意去被告所在地法院应诉,按撤诉处理。请问,原告可以重新起诉吗?如果不愿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请问作为消费者可以在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
问题补充:
再次向户籍地的原法院起诉吗?万一又被移送的话怎么办?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向户籍地的中级法院起诉吗?

1位律师回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8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