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山西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太原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合同买卖甲乙双方
甲乙双方就玉石买卖签订如下合同,供双方遵守。
本次签订合同时甲方将标出的物交给乙方交付的地点为乙方的家中。
本次交易的总价款为一百三十五万元整,在合同签定时,乙方将三十五万元首付交给甲方,余款一百万元于指定日期2018.1.1前付清。乙方要在该日前将尾款付清。
任何一方违约要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起具备法律效力,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于2017.10.10
由于乙方没有按时将尾款交给甲方,现甲方到人民法院起诉乙方,
要求乙方支付尾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怎么打赢?
焦萌律师 山西-太原 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诉讼法学硕士,上海市律协第十一届刑诉法与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帮助人数:7517人 粉丝人数:24277人
王文静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专长于公司商事、股权纠纷、
帮助人数:13559人 粉丝人数:32197人
执业超过14年,擅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催收处置、劳动用工,建
帮助人数:185人 粉丝人数:1678人
律师这条路是一条艰苦而又有意义的路。我始终怀着感恩的心和绝对
帮助人数:123人 粉丝人数:195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