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那曲地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四川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巴中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四川-巴中婚姻家庭1个月前

¥5.00

你好!本人带养了一个孩子,姓名:丁燃已17岁,去年耍了个女子17岁,姓名:苏鄂,住址:四川省平昌县龙岗镇金光村2社,去年8月份在达州一家店上班,她和一个名叫阿志犯三角恋被我发现,阿志给他买部手机发了个520红包,苏鄂在达州无生活费和一切开支整整一个月零几天花了我父亲务农血汗钱6千多,然后一句话就和丁燃分了手,本人是否可以诉告上法院追回资金?

2位律师回复

田晓彬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集文律师事务所

32"

43人收听

靳亚楠律师 四川-成都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3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