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九龙坡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综合法律咨询 > 山东综合法律咨询 > 聊城综合法律咨询

+斌斌斌斌斌0

山东-聊城综合1个月前

2003年修建水库占地。村委建议土地的加数拿出来按人头平均分配。我们村8个组有六个组按照村委的分配方案执行了。我们组则是由村民代表商议决定按照被占土地面积分配的加数。当时水库占地或多或少每家都有。加数部分都能分到点。后来我们村建大棚合作社,水厂占地,高速公路以及外环路占地只占了几户人家。加数部分直接就个人归个人所有了。现在有村民对原来的决议意见很大。请问原来那个决议是否还能有效的应对以后再征地。若不能应该如何 合理合法的应对。

1位律师回复

荣潇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君识律师事务所

31"

53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0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