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综合法律咨询 > 山东综合法律咨询 > 聊城综合法律咨询
2003年修建水库占地。村委建议土地的加数拿出来按人头平均分配。我们村8个组有六个组按照村委的分配方案执行了。我们组则是由村民代表商议决定按照被占土地面积分配的加数。当时水库占地或多或少每家都有。加数部分都能分到点。后来我们村建大棚合作社,水厂占地,高速公路以及外环路占地只占了几户人家。加数部分直接就个人归个人所有了。现在有村民对原来的决议意见很大。请问原来那个决议是否还能有效的应对以后再征地。若不能应该如何 合理合法的应对。
周美云律师 云南-普洱 云南劲直律师事务所
李守尧律师 辽宁-大连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蒋金双律师 安徽-蚌埠 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独立处理诉讼、非诉讼业务,熟知整个法律程序,执业领域广泛,法
帮助人数:1272人 粉丝人数:4388人
孙忠民律师,咨询电话18453881188,毕业于烟台大学法
帮助人数:3678人 粉丝人数:12281人
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2010年执业,2008年取得婚姻家
帮助人数:200人 粉丝人数:1643人
大学法律本科,在大型国企有九年法务工作经验,擅长商标权侵权诉
帮助人数:927人 粉丝人数:408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