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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建筑工程1个月前

我们村的土地由村委会以农业合作社的名义与蒸承包方签定了承包合同,但是合同村民到现在为止也未见到这份合同,合同规定每亩土地承包费为600元,村民以土地每亩地前3年300元入股,承包期2018年10月31一2024年10月30日,期限6年,每年承包费300元在每年10月30付款给村民,现承包方未付任何费用,村民应该用什么方式来维护村民的利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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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同方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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