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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大三实习生,在顶岗实习期间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培训协议规定服务期限一年。公司为我垫付培训费一万(培训费,餐费,车费,住宿费等)。如果在服务期内辞职。我要向公司赔这一万块钱。违约金一万。
现在情况是这样的。
1.我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并没有给我缴纳社保,
2.培训是公司总部提供,是内部培训。免费的,是总部的员工给我们做的培训,
3.在培训期间因为培训费是免费的,所以公司只为我支付了吃住行的费用。1665元。
我是8月初参加培训。11月中旬离职。这个要怎么赔偿
杨铠铭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市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中共党员,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高新检察院值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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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4年开始执业,担任多家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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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湖北省内最大专业律所,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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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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