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江苏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泰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您好,我因为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的理由,在我未满七个工作日要求离职的情况下,被要求必须做完本周工作,不然不发10月份的工资,请问怎么能解决,拜托您了。
翟翼翔律师 江苏-泰州 江苏江豪律师事务所
关庆猛律师 江苏-镇江 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
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帮助人数:462人 粉丝人数:2111人
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帮助人数:63人 粉丝人数:1530人
帮助人数:223人 粉丝人数:1574人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帮助人数:20人 粉丝人数:75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