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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提前一个月离职的,领导开始不准,后来我再说请求批准了,但是离职单没签字,离职事情确定了,后面让交接工作,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 :
1)他离职不签字,我可以到离职截止日期,离开公司吗?
2)其中一个交接对象是小学学历,我是大专,本科在读,有些工作我给她交接,她不明白,他们公司就定义我工作交接没有完成,和公司劳动合同里面有注明,交接工作不完成,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我应该怎么办?
3)在公司时,公司内部体系审核要求要有安全员/内审员、救护员,公司出的费用,我去学习,考取的以上三个证件公司让我必须上交,不让扣罚工资,我应该上缴吗?
4)公司领导说,工作交接不能让他们满意,我离职时间顺延,我应该怎么做?
以上感谢
王雪律师 上海-静安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张龙刚律师 上海-静安区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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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是妙律师,海南祥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建设工程施工、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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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法学学士,从事律师职业3年,曾多次担任集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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