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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庭审过程,借款人在法官提问时对双方口头约定的利息承认属实,庭审结束时又提出否定,法庭没有采纳,本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这样的话,这个利息是不是就具备了效力,而借款人也要支付给出借人。借据上并没有写明约定的利息,只写了借款本金
郑帅律师 重庆-江北区 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
苏晓军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广贤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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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青律师,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自执业以来,参与办理各类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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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为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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