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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心(洋洋)

重庆-涪陵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10.00

如果庭审过程,借款人在法官提问时对双方口头约定的利息承认属实,庭审结束时又提出否定,法庭没有采纳,本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这样的话,这个利息是不是就具备了效力,而借款人也要支付给出借人。借据上并没有写明约定的利息,只写了借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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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帅律师 重庆-江北区  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

苏晓军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广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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