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江西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吉安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我公司为江西省吉安市的私企,在今年1月份我司一名员工在下班途中出现非员工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9级伤残,现有如下两个疑问咨询下:
1.该员工的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因有第三方肇事者,有走车险理赔了,那我们单位这边是:1)按从高原则补差额?2)适用于双重赔付?依据是什么(具体的法律法规及其条款)?
2.该员工到今年10月份满50周岁,根据《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那我司这个员工应该是扣减50%吗?
阎庆律师 江西-九江 江西浔阳律师事务所
郑强强律师 江西-吉安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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