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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有股东共三人,其中一人占股52%,并登记为法定代表人,另两个股东共占49%;现法定代表人转移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利益,已经判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更换法人需要过半的表决权才行,法人代表人拒不配合变更,不在股东决议上签名,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工商是否受理没有原法人代表签字的变更申请?如不受理,三人也无法协商一致,怎样才能变更成功?
郝书青律师 广东-佛山 广东律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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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科班出身,会计师,在国企从事财务工作数十年。格言是良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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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敬可成(日照)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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