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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好辣鸡

山西-长治合同纠纷1个月前

需咨询一下建筑工程施工案。原告为一自然人,借用资质在我公司承揽工程,合同签字面注明工程负责人为原告。工程款项已全部付给承揽公司,原告从承揽公司只拿到一小部分钱,现以借用资质为由起诉承揽公司和我公司,有一点需说明一下,我公司为原告出具了证明原告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原告为工程负责人。请问,原告主体资格是否存在,如果没有我公司出具的证明,是否原告是没法主张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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