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厦门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四川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广安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四川-广安房产纠纷1个月前

9月19日我代我儿子在房产中介机构签订合同,将我儿子所购买的一手房(已交房,未办理产权,按揭贷款未结清)出售给第三方,并约定于10月3日前买方支付购房尾款(未结清按揭贷款本息由买房按月偿还)。签订合同时买方向我转账支付定金3万元,并分别向中介机构缴纳中介费5130元。我后面向中介提出向买方收尾款时,买方提出要对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原签订合同未约定这个条件)后才支付。请问买方这个要求我能否拒绝?如果买方以此要求被拒毁约,我是否可以不退还定金?

2位律师回复

陈晓婷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明冉律师事务所

朱婷婷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凯越律师事务所

33"

15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8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