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秦皇岛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黑龙江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鹤岗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榭

黑龙江-鹤岗经济纠纷1个月前

我在2016年4月份给别人担保,当时借条上约定当年年底还清;到十月份时出借人和借款人单独偶然见了一次面,借款人向出借人请求:现在粮价低,等过春节前后粮价涨一涨卖粮还款,出借人自己同意了。过后出借人向我说了这事,我还说他不应该让他缓,结果借款人由于债务压力大,现在跑路了,我认为我到17年6月30日至,无论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都已经没有担保责任了,请问律师我的认识对否?

1位律师回复

赵文革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60"

31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2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