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漯河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北京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房山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北京-房山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杨某,女,北京房山人,2000年左右与本村常某结婚,育有一女。婚后公婆将村中三处房子分给包括常某在内的三个儿子,并约定随三个儿子轮流居住。常某夫妇因所分房子较新补给其哥哥6000元。2012年,常某起诉与杨某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男方认为房子是父母所建,产权存在争议,离婚时法院没有就房产进行分割,让另行解决。离婚后女方杨某一方面为生计奔波,一方面因男方不能好好照顾孩子而把孩子一直带在身边抚养,因此一直没有就房子分割问题提起诉讼。
这种情况,女方是否有权分割房产,怎样做能够利益最大化?

5位律师回复

林宏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昊庭律师事务所

31"

75人收听

昶广平律师 北京-海淀区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34"

64人收听

王艳玲律师 北京-海淀区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31"

51人收听

王洪军律师 北京-昌平区  北京银隅律师事务所

武振刚律师 天津-和平区  天津淇奥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0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