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甘肃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金昌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您好:我2015年帮人家做担保,当时贷款金额为三十万,后来贷款人把利息清了转至下一年,当时也是我做的担保,去年贷款人无力偿还债务,与银行协商只是清了利息,但是我们担保人都没参与,现在贷款人如果无力偿还债务跑路了,我们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吗?当时贷款三十万,我们需要承担多少钱,另外因为贷款人和我的特殊关系,贷款人之前曾向我借款十一万,中途还了六万,但是没有重新写借条,我现在可以拿原来的借条起诉他吗?他有一套房子,卖了拿钱跑了,这是他唯一可以执行的财产,还有三十亩地,可以执行多少钱?另外,他的房子没有过户卖别人了,到时候银行起诉他的话,房子可以当成执行财产吗?我怎样做才能减少损失或者免除责任
王义文律师 甘肃-兰州 甘肃溥诺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1人 粉丝人数:657人
安徽大潜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法律维权热线:13083
帮助人数:101人 粉丝人数:6929人
李律师,电话:18855383348,安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
帮助人数:285人 粉丝人数:1928人
帮助人数:85人 粉丝人数:74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