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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于2017年6月,办理了贷款手续,按合同约定,开发商交房后180天内办理产权证书,逾期按房款总价万分之五支付购买人违约金。2018年2月1日交房,到2019年9月10日还末办理好权属证书,已逾期快一年,可否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
马红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
法律本科毕业,长期从事法律事务。专注于婚姻家庭类、合同类、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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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攀律师,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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