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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小华JANE

广东-中山综合1个月前

二审法官在裁定书中不完整记载关键证据内容,算不算篡改证据?
二审法官对已经当庭质证的重要证据只片面记载无关紧要的内容怎么办?比如我提交的一封电子邮件证据,主要证明三个事实(1)报案人所述的该部分事实是虚假的(2)公诉人依据报案人的陈述指控的行为是另一人(有确切的名字)实施的(3)被告人只是该邮件证据的人众多抄送对象之一,并未参与指控的行为。二审在《裁定书》中对该证据只说“证明被告人被动收到该邮件”,而不记载前两项最关键内容,最后说经审委会讨论决定维持原判(一年)。这算什么违法行为么?怎么追责?

1位律师回复

王丽红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广诚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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