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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将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子卖给买方,买方已全额付款,后因多次催买方不过户才得知被查封。合同被法院判决无效,但由于卖方资不抵债,无法偿还房款,房屋自签订合同起,交由买方一直使用,能否再次起诉确认买方为善意第三人,拿回房子?
禤世文律师 广东-清远 广东远大永恒律师事务所
黄淋律师 广东-惠州 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
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转入秦南律师事务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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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曾于广东法院任党支部委员、法官助理,扫黑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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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婷婷,全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5年有余,具有处理诉讼及非诉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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