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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前1个月跟公司提出了并书面了辞职报告现在要到期了 跟我说什么不让走非要我干到9月底 我不同意我就说我要走就按旷工三天扣九天算 请问这样违法吗 我要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而且我跟她说了我满一个月没资格扣工资 她说劳动局没有规定非要提前一个月说 也可以是提前两个月 这样真的对吗
郭乐民律师 江苏-宿迁 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
关庆猛律师 江苏-镇江 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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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至今扔担任多加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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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工作七年,执业律师五年,先后为多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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