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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口县劳动工伤1个月前

应工作中受伤,现已经治疗出院,回家修养,恢复
恢复期需要6个月 工伤认定书已经申请,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认定, 工伤鉴定那要估计等半年以后才会做,因为伤情恢复需要半年时间 工伤鉴定也要等伤情恢复稳定才会做工伤伤残认定,然后才会有赔偿
那请问当下,光伙食 生活上支出 已经超出我的总工资 也就是说工资已经不够我的开销了。
那现在我该如何生活 吃饭了 一定要等到工伤鉴定残疾之后才会有赔偿吗???
那没做工伤鉴定残疾之前是不是所有费用多得自己先行垫付?
有点不太理解,还请专业人士,解答一下

2位律师回复

赵兵娥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辉腾律师事务所

韩春晓律师/高级合伙人 重庆-南岸区  重庆鲁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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