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林芝地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广东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肇庆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广东-肇庆房产纠纷1个月前

本人于2018年10月在广东肇庆端州某健身中心办理一张5年期限的会员卡,这个会员卡功能可使用健身中心健身设备设施和游泳。但该健身中心于近段时间贴出通知,会员游泳时必须录入个人指纹,并收取20元押金,不使用游泳馆时可退回押金。通知规定2019年8月10日后不再派发纸质游泳券,必需录入个人指纹方可进入游泳馆游泳,会员不录入指纹的拒绝进入游泳馆游泳。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有没有侵犯消费者权益?

1位律师回复

陶冶律师 广东-佛山  广东广和(顺德)律师事务所

60"

73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4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