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黄浦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重庆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大足区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重庆-大足区建筑工程1个月前

¥20.00

在2011新农村建设中,私人以农民新村的名议买卖开发的土地,修建的商品房,和多占有的土地,现在还能起诉吗?还能补回多占有的土地款吗?能否在政府,还法院解决玛?

1位律师回复

王楠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31"

36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2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