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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是实行五天8小时制,一个月22天正班时间。超过22天的时间算加点,双休日算加班。公司在这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没发加班费,事先没有任何说明和告知。发工资后给的理由是加班费不是不发,现在实行三个月发一次加班费。但是现在还有个问题就
是公司会放高温假,高温假一般都是七月底到八月中旬的样子。公司给出的制度是说高温假这段时间要用加班加点来补起来。但是八月份一个月不够补,现在突然不发加班费就是说要用7 8 9三个月來补高温假的时间
何萍律师 重庆-九龙坡区 重庆素石律师事务所
拥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了解各种法律文书的书写。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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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民商事案件,擅长领域: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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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重整,为黑龙江省社会康复医院等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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