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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五个子女,我是老大,还有两个妹妹两个弟弟,父母是后到一起的,我妈妈带着我和两个妹妹,继父带着两个弟弟,(我的亲妹和继父的儿子结婚了),现在继父去世了,我妈妈生活不能自理,五个子女都有尽到奉养的责任。
现在占地,拆迁了,但是继父的儿子也就是我妹夫在继父去世后,把父母的地,都确权在自己的名下,我想问的是如果真的给钱了,我们其余三个子女,有份么,我不是自私的人,但是他这么做,确实过分。想问一下在座各位,有份的话是五个子女平均分,还是只有妹夫和妹妹能分到,剩下的子女该怎么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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