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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8年08月22日向县国土部门举报刘某违法建房一案,国土决定9月27日立案查处,12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退还耕地,拆除耕地上新建房屋。至今6月24日向当事人进行过三次催告,还需等到9月27日后交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请问这时间是否合法?
陈学岚律师 重庆-渝北区 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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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合规师(高级)相关资质,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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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为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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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1997年毕业于新疆政法学院,法学本科,新疆恒秉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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