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河北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秦皇岛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我的房子已经交完契税两年半了,不动产证还没有办下来,根据购房协议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初始登记完成后180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在买受人不退房的情况下,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0.1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当日内由出卖人支付。请问我的房子属于以上情况吗?我是否可以要求出卖人履行合约?谢谢!
张永宏律师 河北-张家口 河北海龙律师事务所
李双双律师 河北-秦皇岛 河北宏业律师事务所
法律硕士,自从业以来专注争议解决及公司综合类业务,处理过多起
帮助人数:1630人 粉丝人数:2584人
专业王律师团队负责入多年的执业生涯,在刑事、民商事和企业法律
帮助人数:16人 粉丝人数:86人
尹誉强律师(13581624625)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硕
帮助人数:1975人 粉丝人数:2901人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法律硕士。先后毕业于中央财经
帮助人数:908人 粉丝人数:225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