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河北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秦皇岛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我的房子已经交完契税两年半了,不动产证还没有办下来,根据购房协议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初始登记完成后180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在买受人不退房的情况下,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0.1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当日内由出卖人支付。请问我的房子属于以上情况吗?我是否可以要求出卖人履行合约?谢谢!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行业13年,办案经验丰富,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帮助人数:157人 粉丝人数:1611人
帮助人数:15人 粉丝人数:482人
帮助人数:646人 粉丝人数:2587人
帮助人数:19人 粉丝人数:54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