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崇明县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安徽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宣城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安徽-宣城劳动工伤1个月前

我于2018年8月应聘到一家外资企业做生产管理岗位,至今年5月期间都在此岗位工作。5月中旬由于其它工段管理人员离职,将我调往此岗位,经过一段时间后发现我并不适合此岗位要求,于是向部门主管提出,要求回原岗位,给我的答复是原岗位取消,只能留在后继岗位。被逼无奈之下只有提出离职。请问部门主管这种做法是否违反劳动法,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位律师回复

郝敬荣律师 安徽-宣城  安徽律研律师事务所

60"

54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5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