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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份,两个合伙人注册一家公司。股权分配创始人45%合伙人35%剩下20%预留,有股权证明。2019年1月份,加入另一个合伙人,出资占10%股份,但是没有签订协议。2019年3月份,两个打造APP的技术人员,稀释分走15%的股份。2019年6月份,现在APP打造进行到商户入驻阶段,3个合伙人出现问题,两个合伙人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想要打散重组一家公司。
问题:1.创始人能独占APP吗? 2.如果打散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3.如果打散重组公司,创始人使用三大合伙人跟两个开发APP技术人员的APP会触犯什么法律?
马俭剑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林作平,福建万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1995年10月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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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志昂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有十余年历史沉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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