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广东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韶关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你好,家父在2017年中听信别人买卖樟树苗的朋友帮忙挖掘山上的野生樟树苗8棵,被举报。17年拘留一周后放出,19年初,公安局让我们去公安局签字移栽结案,共6人去签字。前几天传讯说开庭,实际上没有开庭把6个人全部拘留,之前6人签署的文件却变成了砍伐樟树8棵。家父身上无樟树钱财交易,8棵樟树有4棵在我们本地山上成活,还有4棵当时被带走外地栽植,现在取证困难。 买卖方的老板因不是本地人在逃,没有被抓。因已签字砍伐,一定会判刑吗?如果判刑根据家父的情况会判多久?
魏思珍律师 广东-韶关 广东韶州律师事务所
本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民事及刑事各类诉讼业务以及为顾问公司提供法
帮助人数:50人 粉丝人数:1497人
陈泽玮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及行政法律事务,在民商事争议
帮助人数:5人 粉丝人数:231人
罗毅,执业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
帮助人数:845人 粉丝人数:2090人
张是妙律师,海南祥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建设工程施工、房地
帮助人数:10人 粉丝人数:158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