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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损害赔偿1个月前

你好,家父在2017年中听信别人买卖樟树苗的朋友帮忙挖掘山上的野生樟树苗8棵,被举报。17年拘留一周后放出,19年初,公安局让我们去公安局签字移栽结案,共6人去签字。前几天传讯说开庭,实际上没有开庭把6个人全部拘留,之前6人签署的文件却变成了砍伐樟树8棵。家父身上无樟树钱财交易,8棵樟树有4棵在我们本地山上成活,还有4棵当时被带走外地栽植,现在取证困难。 买卖方的老板因不是本地人在逃,没有被抓。因已签字砍伐,一定会判刑吗?如果判刑根据家父的情况会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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