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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时法人自有资金很少(可视为基本无法维持自己生活),公司成立之后,在领导层都没有工资的情况下使用其他投资人的投资款项用于法人生活方面,是否涉及犯罪?
王沛颖律师 北京-昌平区 北京王沛颖律师事务所
毕日东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从事法律工作8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A证,擅长婚姻家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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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业毕业,保险从业35年,代理与保险有关索赔案件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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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前能够全方位的案件分析及风险分析,并充分与当事人沟通,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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