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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是30万。合同规定,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需按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则乙方仍需据实赔偿。我们是买方,乙方。我们违约。我们已经支付了定金3万元。签订合同是房价是147.60万。签订时间7.20,我们8.20违约。后来甲方(二手房f房主)把房子于11月20日卖了143.60元。她需要我们赔偿损失30万。是否合理。1、约定的违约金是否按实际的损失计算。2、我们缴纳定金3万元,有短信证明,房主说是定金不退。能否按定金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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