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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区经济纠纷1个月前

昨天我收到一张法院传票,原告是朋友的对象,原因是我之前跟原告对象工作过,原告对象也答应会给我开工资,可是给他工作了有半年多的时间,也没有给工资,而且有的时候还会自己掏些钱给原告对象花,后来发现原告对象也没有发工资的想法,一直也不给钱,我就想了个办法从原告那里借了一些钱,而且还是以高利贷的形式借的,我还从原告那里拿了一部手机,我本想着是可以变相的把自己的工资要到手,可后来原告一直催我要钱,在不断地催我还钱,我也还了原告一部分,可是后来还是给我要,我也没有办法,我就和原告说你对象欠着我的钱也不给,我拿什么给你啊!可是原告说和他没有关系,现在又把我告上法庭,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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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张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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