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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网上查到法院的裁定书说去年7月份有人对我方实行财产保全 但我方并未收到任何法院通知或是开庭传票 然而查询还有一份去年12月24日的裁定书说是由于审理期间案件复杂有简易变为普通 很费解 我方并没有收到任何法院通知怎么审理复杂还转为普通了呢?请问律师您从这2份裁定书上能看出是什么时间立案的吗?还有从去年7月份一直到今天我方并未收到任何法院的通知 但是其中一张储蓄卡确实被冻结了?我现在应该怎么?
孙永兴律师 天津-河东区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
原艳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津瑞律师事务所
2005年至2020年期间,在青海旦珠岭律师事务所执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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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服务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司(包括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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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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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山东大学,现为青海鑫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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