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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通过我岳父的公司招的标,一个30万的小工程。事后工期紧需要人手,临时需要人手干几天,然后我叫了另外一个人,那个人叫了别人,头一天来把头搞破了,第二天他们都没来了,又过了几天需要人手,我又打了电话叫那个人来问他有人没,抢工期,他把那个人又带来了,第二次没出事,干完后我把他们的钱都结了,叫他第二天来,不要带那个人来了。后面他又带来了,主要事故是这样发生的,一个泥工的老婆把他的活动脚手架拆了,当时他也看到了,他没出声,继续干他的活,后面就发生了他腰部骨折,在医院去我叫他不需要动手术,他自己做主把手术做了,还有把他以前的病一起治了。事后费用2万多,如今找我,我说承认6000的费用。他不愿意怎么办
郑雷萍律师 浙江-温州 浙江驰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