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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通知书】:某某某
身份证号:321284xxx****xxxx
你信用卡欠款已严重逾期且经我行多次催收无效至今仍未还款,银行有理由怀疑你非法占有银行资产已涉嫌触犯我国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现我行决定于2019年5月9日将诉讼档案(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领用合约、交易记账户清单、相关催收录音及催收记录等材料)移交给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申请开庭诉讼,并向当地公安分局经侦部门报案,律师函及法律通知书在本月9号会分别发往你户籍地管辖政府和工作单位。为免诉累,请务必在本月10号之前还清欠款回复陈律师终止诉讼,否则你将面临拘留判刑及2万元以上20万以下高额罚金。陈律师13378404672
请问这是通知?还是假的?
顾海涛律师 江苏-泰州 江苏兴泰律师事务所
王少洋,中共党员,上海沪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法务咨询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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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百纳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20年的历史本所律师办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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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执业至今先后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所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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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公司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经历,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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