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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龍迪咚

四川-德阳债权债务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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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公司欠薪期间借的生活费,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离职后离开公司所在城市,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要回工资的次日主动向前公司表达还款意愿,前公司要求直接打款到公司账户,因公司无信用,担心不收回借条,打款后公司再凭借条索要借款,借条追诉期可达20年,银行转账凭据需保存20年吗?因公司违法欠薪引起的借款,让借款人担心追诉20年,合理吗?可以主张先收回借条再打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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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清律师 四川-德阳  四川超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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