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防城港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北京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顺义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PC用户

北京-顺义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房屋买卖,买方逾期15日未交首付,合同名文规定超过15日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于第16日微信通知买方已经逾期在两日内付首付款否则算违约,但随后卖方又以微信方式通知买方先不要打首付款要确认其他事情后再谈,之后买方仍然将首付打了过来,卖方随后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请问卖方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合理?

3位律师回复

张巡礼律师 北京-顺义区  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

60"

116人收听

刘静律师 北京-大兴区  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

44"

80人收听

夏鹏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舟之同律师事务所

49"

63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7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