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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买方逾期15日未交首付,合同名文规定超过15日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于第16日微信通知买方已经逾期在两日内付首付款否则算违约,但随后卖方又以微信方式通知买方先不要打首付款要确认其他事情后再谈,之后买方仍然将首付打了过来,卖方随后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请问卖方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合理?
张巡礼律师 北京-顺义区 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
刘静律师 北京-大兴区 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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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沙沙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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