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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公司找银行借款,我给他做担保,现在借款人跑路了,我是否可以让借款人写证明当初借款时只是名誉担保,而不是责任担保?同样的,跟私人借贷,只有一张简易的借条,一个担保人,是否也可以用以上方法来避免连带责任?谢谢
汤洁律师 江苏-镇江 江苏运韬律师事务所
喻沙沙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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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从事律师工作已十多年,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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