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松江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福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厦门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only_love_zz

福建-厦门房产纠纷1个月前

某单位将一空房出租给江某,江某将合同打印后即签名并盖章。然而单位法人不在,单位财务收了江某的租金和合同书。后来,江某准备入住时,该单位要提高租
金,江某表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单位辩称合同无单位签名和盖章,合同不成立。假设有一人甲要购买该房子,出价俩百
万。同时,租户江某,的好也想购买该房子,出价180万,但他不知道甲要购买。该单位为赚取更高的利益,卖给了甲,但还未过户。事后江某知道了这个事情,认为该单位做法不对,要求该单位把房子卖给自己,甲则认为,自己已经付了钱,房子应该属于自己。三者之间,谁的做法正确,最后房子应该卖给谁

1位律师回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1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