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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进行调节,男方要求在调节书上写“暑假寒假的三分之一时间孩子要带去男方居住”,如果我带了儿子去了外地,或者孩子自己不愿意去,男方向法院申请执行,我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调解书形式的,要求法院执行是否需要重新起诉,还是直接可以执行?
周旭光律师 浙江-绍兴 浙江月白律师事务所
沈翰婷律师 浙江-绍兴 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
法学学士,曾于多个行业任职企业法务;工作中不唯权、不唯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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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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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超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要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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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律师,山东正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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