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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

河南-南阳经济纠纷1个月前

¥5.00

租房合同期一年,现在才半年租客不租。合同是和租客A签的,租客A住了两三个月去别的城市了,租客B是A同事,租客B交的二季度房租,但是他现在也走了不住了,现在是租客C在住,也是前同事关系。现在是和租客C交接房子,产生的后三个月的水电气网费物业费C不愿意给,B也不愿意给,A联系不到人。合同约定这些费用是租客自己承担的,这些人的做法太气人了,我该怎么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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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果律师 河南-南阳  河南衡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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